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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公积金新政不利工人租房 工评社感谢网友改进意见 (2015-3-30修改说明简报)

公积金新政不利工人租房
工评社感谢网友改进意见

(3月30日修改说明)


【工评社2015年3月30日简报】近两天,我们解读东莞公积金新政的文章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情关注,其中有几位网友通过微博、微信提出了十分宝贵的具体意见,在此一并致谢。我们第一时间研究了网友的意见,对文章做了修正并较大地改进了形式。现再次郑重发表,兹做若干说明。

今天上午微博网友“走过山樱树下”提出的批评是:“文中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分析有些混乱,不是一年提两次,一次540元,而是一年提两次,一次最多按6×540提取。”(2015-03-30 09:48)我们立即重新审视我们文中引用的官方对网友投诉的回复意见,再核对提取新规第八条(尤其第二款)并参看媒体解读,从而确认我们确实理解不合规,该网友提出的解释才是合规的。但我们注意到即使按这种算法,公积金能用来支付大多数工友们的房租还是很少,更悲催的是,与我们误解导致的计算结果竟然恰巧都是90元左右——在修改后的文章里我们这样计算:

「按今年东莞最低工资1510元,大多数工人的公积金缴费率只有5%,加上资方也缴纳同等数量,那么每月公积金就有:1510×0.05×2=151元,但是按提取新规限制60%支付房租,那么就只有151×0.6=90.6元,也就是说,公积金仅承担了每月90元房租。」

当然,这种算法考虑的是大多数工人的实际情况(踩着最低工资线和最低缴费标准)。于是我们又按上限540元、设缴费率为5%反推计算,得出这一上限是针对月入9000元的工薪族(540÷0.6÷2÷0.05=9000),这意味着就算月收入9千元以上的工人和职员,哪怕公积金再多,最多也只能拿540元支付每月房租。考虑到东莞市区一房一厅的房租也要1~2千元甚至更多,新政对于少数工资较高的上班族在市区租房也是很乏力的。

而且请注意,以上我们是假设5%缴费率计算,假如公积金缴费率更高,则自己的公积金更多,可是能拿出来租房的最多也就540元/月。这也就是说:如果月入9千元以上的缴费者要用自己的公积金租房,收入越高,被新政套牢的公积金反倒越多。大家可以自己算算这笔账。由此说明新政既无助于工业区的工人租房,对市区的工薪族租房也很乏力。

更为重要的意见由劳工界人士提出。首先是微博网友“深圳工人文化简辉”说:“文章写得很好,要能再精简点,能让更多的工人在短时间看完看懂就好了。”(2015-03-29 11:01)这促使我们反思,能否把不同的问题拆分开来说?当晚,关注劳工问题的中山大学何高潮教授与我们一位协作者微信私聊,后者谈及文章过长的问题时,何教授建议:“可否写个提要附在前面?提要放在最前面,没时间看全文的工友们至少可以知道你的基本观点”。根据这些宝贵的意见我们把原文“大卸三块”。拆分后的三篇文章,除了改动首尾以承启转接、修改租房提取解读不合规处,原文没有其他改动。

针对东莞公积金新政这一热点话题,三篇文章分别谈它对工人意味着什么http://t.cn/RAGisdF、它与不同资本集团和工人的相互关系及其本质http://t.cn/RAGisds、工人怎么办http://t.cn/RAGisgv,相对独立而逻辑连贯;三篇正文字数为2600多、3600多、2700多,比原文8500多字更简洁易读。同时整合版(足本)http://t.cn/RA4fn6O也一并发表,与三文内容大体一致,供读者网友根据需要自行选读。最后我们参考何教授建议,做了两条微博(一条提要推介和一条附带链接),对这一公积金新政系列评论广而告之。

另外,我们注意到3月26日“锤子之声”微信平台署名赵德亮的文章《东莞公积金新政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以下简称“赵文”),本社3月28日述评文章没有回应,这里简谈下。赵文更早点出了新政主要是为富人和地方利益服务,实则变相刺激房地产,而我们的长篇分析用官方统计数据和细致论证进一步佐证了这个基本观点。赵文的一大亮点在于,指出新政“名为让公积金用于住房用途,实为少部分东莞本人建房提供便利”,“因为随着大量打工者涌入东莞,东莞本地人经常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求,能够如此提取公积金当然能够给他们带来非常多的便利”——这里道出了沿海及国内工业区正在默默增多的一个中小资产阶级:靠房屋所有权获取租金的农民和市民。打工者对这个群体并不陌生,却可能不太注意这层关系,而思考这个问题,其实很有助于工人更清楚地认识本阶级利益的独立性、与其他各个阶级利益的区别,认清重要的政府政策其实是为一些特殊的阶级利益服务的。

不过赵文也有一些其他的问题。其一,说新政“实为少部分能买得起房的中上层人士服务”不妥。买得起房的未必是“中上层人士”,也有少数工资较高的技术工人和白领职员可能在工业区买房;上层人士则根本不必房贷买房,一次性现金买房都可以。如果单说“东莞公积金新政是为中上层人士服务”就对了,但需要充分的政治经济分析。其二,与“新生代”一篇同主题评论类似,“锤子之声”的赵文也误以为工人租房手续依然很麻烦。其实新政已简化这方面手续。不过我们早已分析指出这个瑕疵倒无关紧要,因为公积金为租房买单太少。而且实际情况比赵文所想的让工人回老家建房奔波往来办手续还要麻烦的是,现行住房公积金还没法跨省转移,所以新政的有关福利许诺沦于空文。这一点我们在述评里已指出过。

对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的东莞公积金新政,劳工界网络的热议才刚刚开始。工人在第一轮抗争浪潮(由于无组织、大家认识不统一、对策欠缺)受挫后,为了更有力抗争,首先就需要清楚地认识新政的问题所在,基于工人阶级立场的政治经济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可是我们业余水平非常有限,有些看法难免有偏差,仍有些问题大有争议;网友的热心回应和提议,帮忙我们改进提升认识,对我们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这次修改直接得益于文章发出两天就收获了一些网友意见。这既是我们利用网络渠道自行纠错的一次小小的新鲜经验,更有助于提升劳工界有效讨论、回应重要劳工议题的水平,其实还需要更多工友和劳工界群策群力。劳工界仍在关注和讨论公积金新政,我们将继续关注并适时回应和调整。欢迎网友继续同我们讨论,相互提高认识。


(责编:曜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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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当时发表在微博上的推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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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2015春季罢工潮:工人立场看东莞公积金新政】工评社:新政对工人意味着什么?http://t.cn/RAGisdF 新政最有利于哪些阶级群体?http://t.cn/RAGisds 工人应提出怎样的对策?http://t.cn/RAGisgv —→尝试回应的这三篇系列文章的整合版(足本)http://t.cn/RA4fn6O发表后有过修改,附带说明http://t.cn/RAGXK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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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评社:感谢网友热心回应我们文章并提出重要批评,欢迎网友参与】劳工界有关讨论还在继续,我们也将继续适时回应和调整。欢迎网友继续同我们讨论,相互提高认识。@走过山樱树下 @深圳工人文化简辉 以及中山大学何教授。@张治儒微博 @王江松- @小祥子_AFRB @锤子之声 @深圳萤火虫工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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