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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

检察院不起诉 工人代表吴贵军准备反击 全新意义更值得高度关注(2014-6-24)

检察院不起诉 工人代表吴贵军准备反击 全新意义更值得高度关注

【工评社2014年6月24日简讯】今天下午5点17分,刚从湖南老家回深圳不久的@工人代表吴贵军 发布长微博,上传了宝安区检察院6月19日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并称已通知了律师团队,准备提起申诉(@律师庞琨 随后在微博上回应说:不用申诉,这个决定已证明你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意味着被羁押一年多的工人代表吴贵军已赢得了无罪的胜利。如果申请国家赔偿,也就是提起行政诉讼(即俗称的“民告官”),意味着吴贵军及其支持者开始进入了反击国家打压的斗争新阶段。换句话说,“中国当局打击迫害罢工代表吴贵军”事件,开始转变为“罢工代表吴贵军反击当局打击迫害”事件,事情性质被工人主动赋予了全新的积极抗争意义,更值得高度关注。

回顾吴贵军案全记录http://t.cn/z8pbzt6,5月29日吴贵军取保候审,6月9日吴贵军在狱外等来了检察院撤诉的决定,又过了十天后检察院才最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恰恰也记录了检察院多次返回公安补充侦查却又找不到证据的黑色荒诞剧: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吴贵军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13年7月2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13年9月10日退回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补充侦查,2013年9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补查重报;2013年11月7日再次退回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补充侦查,2013年12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再次补查重报。本院分别于2013年8月28日、2013年10月23日、2014年1月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本院于2014年1月21日以吴贵军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6日,本院决定撤回起诉。2014年6月11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裁定准许本院撤回起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2014年6月19日,深宝检公二刑不诉[2014]110号http://t.cn/RvTpGeF)

检察院如此详述补侦、延长期限、撤诉,似乎是想表明“为说明对吴贵军的指控无凭,我们已经仁义尽至了”,但结果却更让人觉得荒诞:明明没有证据,你还起什么诉呢?这不是滥用所谓的“公权力”吗?当初对吴贵军提起公诉的宝安区检察院,以及无故拘捕关押吴贵军的有关公安机关,都是负有罪责的;当然,暴力抓捕300名迪威信工人、并关押吴贵军长达一年多、而且最初几个月根本毫无音讯(正像有的评论者所说“形同党国特务迫害政治犯的路数”)的公安机关,更让人不齿。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中国当局打击迫害罢工代表吴贵军”事件已经完结,但这件事又转变出了全新的意义,那就是“罢工代表吴贵军反击当局打击迫害”事件正要出现,这是更具有积极斗争的劳工抗争事件。工评社呼吁所有关心中国罢工工人命运的人们都来积极关注这件事。

工评社对吴贵军事件的过往报道:
吴贵军案撤诉与厦门罢工仲裁案背后:国家反工运实质与工潮重大变化(2014-6-12)http://t.cn/RvSH3p9
5月29日吴贵军保释 无罪判决仍待争取 当局还在重拳打压罢工(2014-5-30)http://t.cn/RvtAfyj
吴贵军案第三次开庭:公诉方证人当庭反水 揭示公安造假(2014-5-16) http://t.cn/Rvh0noV
4月4日深圳吴贵军案再开庭 广州12保安维权案将宣判(2014-4-上旬)http://t.cn/8sC1ohb

(责编:曜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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