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大商会公开反对广东集体协商立法草案
陆港劳工界众团体发声PK商会立场 折射阶级斗争
【工评社2014年5月17日聚焦·社评】2008年至今已多次被拖延长达六年之久的广东集体协商权立法,近日又噩耗频传:继4月15日香港六大商会致函港区特首及13个相关政府部门反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修订草案稿)》后,5月15日六商会又在《明报》刊登公开信,再度强烈反对该条例。
面对资本家有组织的连番攻势,港、陆劳工界也做出一系列强烈反应:
5月12日香港7个劳团联名反驳六商会公开信,指出“劳资冲突愈演愈烈,应依靠集体协商化解”,要求“商会须尊重工人集体协商权”,揭露商会一再阻挠国内劳动权利立法,“呼吁政府和人大尽快通过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SACOM、全球化监察、劳动力、女工关怀等)。http://t.cn/Rv7ZuU5;
同日,改良主义工运学者潘毅向《南华早报》表示协商框架“对劳资双方都有利”http://t.cn/RvPEhv5。
5月9日,23个国内劳工团体联署的声明在13日由官方工运学者王江松代发:“强烈反对香港六大商会搁置《草案》的建议;同时呼吁广东省人大尽快表决通过《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含劳维、劳工互助网、中山打工族、番禺打工族、苏州工友家园、深圳春风、东莞蓝衣工、深圳小小草、北京工友之家、时代女工等知名劳工团体)http://weibo.com/1301104761/B49PhFmMN。
15日,潘毅等人又撰文《与香港六大商会商榷》,呼吁“政府不应该为资方压力所逼,做出不利于劳资关系健康发展的抉择”http://t.cn/RvhsbtA。
16日晚,中国劳工通讯(CLB)也发表声明《支持广东省政府冲破阻力立法推行企业集体谈判制度》,呼吁“港商应拿出30年前的勇气和胆识,与权利意识已经觉醒的中国工人一起,共建企业集体谈判制度,实现劳资双赢”,“要求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尽快通过并尽早实施这一条例”http://t.cn/Rv7hCzJ。
以改良主义为主旋律的劳工界,上述抗议声明混杂了三种立场:最多的是向资本家及其政府力陈集体协商权对于劳资两利、劳资和谐、劳资关系健康发展的好处,表明无法化解的工人不满威胁到了社会和谐,劝老板向善、谏政府从良(国内23劳团声明),甚至把港商会对草案的抨击说成“是与中央政府维护群众权益的政策唱对台戏”(港7劳团声明);其次是努力向资本家表明“建立集体谈判与协商制度,在保障工人权利和利益的同时,更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CLB声明);只有少数言论是为劳工追求体面收入和有尊严生活的正当性辩护。这些声音集中折射了改良主义者在资本家右翼攻势面前的深深不安,最绝的是有改良主义工运领军人物撰文如是说:“2011年至今,广东省发生的罢工事件……性质多属于突发性、野猫式、防卫性的斗争,且维持的时间越来越长、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影响也越来越大,已经对劳资和谐构成极大挑战”。为何不说资本家变本加厉的肆意压榨“对劳资和谐构成极大挑战”呢?难道工人罢工抗争反而才威胁了劳资和谐了?
工评社也强烈反对资本家商会对工人权利的攻击,但理由并不是集体协商权对资政双方有什么好处,而是工人依靠自己的集体力量争取自己应有的劳动所得,本来就是天经地义。港六商会登报表示草案将令劳资关系严重恶化、感到十分困扰的理由是:“职工永远是占大多数,他们以压倒性的人数比例,如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及无休止的谈判,往往使雇主招架不住,有理说不清。”这完全就是香港老板装出老弱病残的衰样的一派胡言!事实是,劳工占企业大多数,却被资方层层分割、宰制,劳工难以组织起来整合诉求,但资方却有充分的组织控制整个工厂和工人群体,还有强大的商会,有对其不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的地方政府(从劳动监察到一手遮天的公检法)为其撑腰,有与上层、立法机构的直通管道,还有在影响成百上千万人的主流日报上刊登整版广告的强大话语权,如此强大的资本家阶级,如今却装出一副“有理说不清”的衰样。其实,港商不但不是“有理说不清”,就算无理,他们也有多种神通压制工人争取自己劳动所得的正当诉求。工人不必求老板爷爷、告政府奶奶,只要求依靠自己力量维护自己权益,只要求通过集体谈判整合自己的诉求和队伍。
对于赋予工人集体协商权,还有“香港工商业界普遍认为这变相剥夺了企业在这些方面的自主决策权,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倡的精神背道而驰”。这也是极端地夸大和歪曲——各路资本家在中国内地早已不是有“自主决策权”,而是有与地方政府、立法机构、媒体等各种势力勾结的“超自主权”,反而是工人没有自主权。现在工人要求自主的协商、与资方对等谈判,竟然被夸大歪曲为“剥夺企业自主决策权”,这副恶人先告状的嘴脸背后是长期蔑视工人的嚣张气焰。
多年来靠榨取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连年盈利的港资本家们,还通过商会报载声明装悲惨:“现时在内地企业已要应付国际经济环境日趋险恶和内地营商条件日益艰难,再加上更苛刻的(修订草案)实在是雪上加霜。世界经济复苏无期,国内经营环境每况愈下,(修订草案)必加速近年大量外商收缩、撤资及倒闭的现象,亦令投资者却步,对国家短、中长远发展具灾难性影响。”但是据工评社了解,近几年并未发生大量外资因亏损而倒闭的现象,搬厂现象的确越来越多,但搬厂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亏损,而是因为逃避对工人的补偿甚至工资、转移到有新的优惠政策的地方(甚至就是邻近城市或邻近的工业区)继续开厂。退一步说,就算因利润率下降而使企业难过,凭什么经济危机前十几年资本家疯狂压榨工人、疯狂敛财,现在危机了、不景气了,就以撤资来要挟工人、绑架社会?由此来看,什么影响“国家短、中长远发展”、什么“对国家及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及严重打击”统统是用一些貌似“顾全大局”的政治大话,为自己的私利开脱。它们仅仅是为自己继续心安理得地压榨大陆劳工找些假大空的借口罢了。
因此,工评社坚决反对港商会攻击工人集体协商权的无耻论调,反对那些冠冕堂皇的强词夺理,支持各劳工团体揭露港商会一再扼杀、阻止国内劳工权利立法的行径。工人应当争取集体协商权(即“集体谈判权”的官方名称),要把集体协商权紧紧抓在自己手里。但我们还要特别指出,目前陆港几十家劳团力挺的“广东企业集体合同修订草案”还远不等于“保障工人的集体协商权”。据我们了解,在去年10月广东省人大对该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公示时,已有劳工团体指出,这次集体协商立法是把工人罢工刑事化、变相压制罢工,而且要用冗长的协商时间把工人维权拖死(手牵手工友活动室);该草案在法律责任上的劳资不平等,在资强劳弱格局下,势必更加损害劳工利益(手牵手、打工者中心)。
针对草案偏袒资方的情况,手牵手、打工者中心等劳团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修改建议;我们还认为必须要有工人对集体协商的中止权。这一点由秋火同志说得最清楚:“再就是要求工人必须有自主中止集体协商的权力,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即使对集体协商各方面规定得再好、修改再完善,资本家却总是千方百计拖延谈判、设法用谈判拖死工人斗志,到头来也无助于工人自主维权,甚至工人口头施压都难。没有工人有效施压,一向欠抽的资本家凭什么坐下来跟你谈?所以第33条是一个关键的重大束缚——工人不能非要与企业协商才能中止谈判,而必须要工人有自主依法中止集体协商的权力。这可以补充到第30条,即当企业确有阻碍谈判、激化矛盾的种种不法行为时,工人多数(如2/3)可民主表决中止协商,并出具文告凭据。”(http://t.cn/RvzZSl8)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天发表的评论《给予工人集体协商权》:“最近围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展开的政策博弈,很有可能成为新世纪以来重要性位居前列、颇具风向标意涵的政策辩论事件。”而实际上据劳工界揭露及有关报道,从2008年起,广东省多次动议通过地方立法保障工人集体协商权,均遭到过港资、日资等商会的反对,在2010年资本势力再次阻击集体协商立法,其中最大阻力来自港商。早在2011年5月,劳工评论者秦岭在《岭南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官商进攻与工人利益》就揭示了集体协商立法长期受阻在于其幕后的阶级斗争:“《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和《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至今难产。难产的背后,是有组织的老板、国家和主流学界各方的讨价还价,但工人的声音始终没有发出来”。而这一次,当港商再次联手向工人集体协商权发出强大攻势时,劳工界发出了群体的抵抗,尽管主旋律是纷纷为资、政分忧解难的改良主义论调,但仍然折射了劳工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
这种新的重大变化,一方面意味着阶级矛盾的空前激化,迫使改良主义劳工界发出了忧患的呐喊,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面对资产阶级试图继续维持超额压榨工人的企图,工人更强烈的反抗行动,也使得各个劳工团体更有信心和勇气喊出批驳资本家的声音。对这场重大辩论,任何一个进步工人,我们任何一人决不应置身事外、或只是冷嘲热讽。我们工人必须更多发出自己的声音,凭借自己的觉悟和力量,利用并推动集体协商的立法,在集体协商的斗争实践中,以行动争取集体协商权、把协商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
(责编:曜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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